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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游泳池改成停车场引纠纷

更新日期: 2011-02-23
本月,三亚市金鸡岭路圣煜小区开发商将游泳池改造成停车场。在2006年的销售广告上,开发商把游泳池作为整体规划。但是在2009年度额销售广告上,开发商却把游泳池划到二期范围之中。因停车位数目不足,规划部门要求开发商将游泳池改造成停车场。业主们认为开发商将一块地两次申报,改变用途涉嫌欺诈消费者。双方协商未果。20日,三亚市委副书记、市长王勇作出指示,要求改造工程马上停工。三亚市副市长朱允山进行实地考察后,指示三亚市信访局牵头,规划局、住建局、执法局、河西区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,并组织业主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问题。

  业主指开发商 一地两报涉嫌欺诈

  60岁的高爱军是金鸡岭路圣煜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,据高爱军介绍,圣煜小区原名叫嘉海花园,小区一期是4栋连体楼,后来开发商海南圣煜投资有限公司购买了该小区,并对其进行改造。高爱军提供的2006年和2008年的房屋销售广告上显示,小区包括4栋楼房,一个花园和一个游泳池。

  2007年10月1日开始,业主陆续入住小区一期项目。但是,在2009年的房屋销售广告上,花园变成了两栋高楼。泳池也缩减至原来的一半,另一半变成了绿地。泳池和两栋高楼被单独划成了二期项目。

  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徐德儒说,开发商先把游泳池作为一期项目内容申报,随后又将游泳池作为二期项目内容进行申报。开发商通过一地两报的行为非法获得规划部门的审批,但有涉嫌欺诈消费者的嫌疑。

  开发商称改造经规划局审批属合法

  开发商海南圣煜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晖说,圣煜小区分两期向三亚市规划建设局报建。一期报建内容为4栋旧楼改造,并没有包括游泳池。二期报建时,才把游泳池包括进去。

  在三亚市规划局在2007年8月19日出具的《三亚市城市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意见通知书》上,规划局对泳池做了修改:“取消用地后部的泳池,规划一集中生态停车场,停车位应满足规范要求。”朱晖说,游泳池变更作停车场是经过规划部门合法审批的。

  对于业主提出,开发商把游泳池变成停车场,与销售广告不符,有涉嫌欺诈的嫌疑。朱晖说,游泳池变更成停车场在2007年已经经过三亚市规划局审批。关于房产销售广告作为合同一部分的法律法规是在2007年之后颁布的,把游泳池变更成停车场不适用该法律,开发商的行为并无欺诈嫌疑。

  政府召开现场协调会要求工程停工

  1月15日,施工人员对游泳池改造工程进行施工时,遭到业主阻止。当天金鸡岭社区、辖区派出所主持开发商与业主们协商,但未果。

  19日,业主们将该问题向三亚市信访局反映。三亚市信访局连同规划局、住建局、执法局等部门,要求开发商停止改造工程施工。19日晚,业主发现施工人员继续施工,并将建筑垃圾倾倒在小区道路旁,双方发生争执。

  20日,业主们继续向三亚市有关部门反映。三亚市领导作出指示,要求改造工程马上停工。20日下午3时30分许,三亚市副市长连同信访局、住建局、执法局、河西区等相关负责人来到圣煜小区,进行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协调会。该副市长指示称,在问题没解决之前,游泳池改造工程不能开工,建筑垃圾需进行清理。

  律师指合同不明确双方应协商解决

  一位律师称,房产销售广告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,但最终以合同文本为准,但合同没有对游泳池、绿地、停车场等作出明确规定,业主的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。开发商对泳池改造经过规划部门的审批,也难以认定为欺诈。

  该律师称,双方应该努力协商,尽量保护双方的权益。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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